一、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
1. 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工作。
2. 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3.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 选调计划以及人员调配等工作。
4. 负责各类专家、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遴选、申报及人才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5. 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培养及师资队伍日常管理与服务。负责制定并实施教师培训进修计划。
6. 负责学校名誉(客座、兼职)教授的聘任与管理服务工作。
7. 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和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8. 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关工作。
9. 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及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的保管工作。
10.负责拟定校内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及工资、津补贴发放等工作。
11.负责申报、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等工作。
12.负责校内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工作。
1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工作。
15.负责学校人事相关系统的建设、统计、更新、上报等工作。
16.负责学校人事人才方面制度的制定及政策宣传、解释、信访工作。
17.负责人事处网站、意识形态、宣传、安全工作。
18.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行政楼203室
联系电话:0477-8591333